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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梦数据库 武汉市政信息化护航者

  【IT168 案例1. 引言

  随着政府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建立了众多的信息系统,以帮助进行政府内外部业务的处理和管理工作。但是随着信息系统的增加,各部门孤立运作的业务流程造成的不便已经凸现。

  从政府的实际工作看,跨部门的业务工作极其广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完成,实现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因此,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建设需求非常急迫。

  2006年12月,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研讨会,不仅研究与探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的国家标准、技术支撑环境及应用服务模式,而且还举办了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巡礼展,标志着我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和中办发〔2004〕34号文件精神,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系列国家标准,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05年9月通过。为验证标准征求意见稿,探索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先后组织天津市、上海市、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相关单位分别开展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原型试点”和“基于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地区电子政务原型试点”。

  国信办于2007年1月16日下文(国信办综函〔2007〕9号)同意武汉市作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地区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并明确指出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a)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支持部门间信息共享试点,要充分利用武汉市区两级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明确提供共享信息的部门及内容(参与部门不少于六个),建立武汉市市级、区级(武昌区及洪山区)部门间共享信息目录服务中心,初步形成覆盖武汉市及两个试点区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框架,探索政务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建设模式和经验。

  b) 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支持跨部门业务协同和实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的地区电子政务试点,试点要紧紧围绕面向居民服务业务协同的需要,确定参与试点部门,梳理部门间信息交换的共享信息指标,明确符合政务协同需要的信息交换流程,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支持区级电子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多种跨部门的协同应用,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探索支持部门间业务协同的地区电子政务建设有效做法和经验。

  3. 系统概述

  本项目作为国家电子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试点项目,建设目标是利用目录、交换、数据集成、数据仓库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武汉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与交换体系,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梳理各业务部门现有网络、设备、信息资源,促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搭建市区两级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中心,整合部门间业务流程,建立以困难老年人服务、养老保险年审、生育证办理、社区低保管理为代表的协同办公应用系统,提高政府部门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效率。

图3-1 网络拓扑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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