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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架构理念的由来与发展

  【IT168 评论

  企业架构背景

  近30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弱到强,走过了一条飞速发展的道路。时至今日,国内外的产业界和学术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都已经达成了共识,即,通过IT对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利用是组织业务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其获取竞争优势不可缺少的手段。业务是IT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支持的目标,而IT的成功建设和应用,又极大的促进了业务的成功开展和运营。

  当前,随着信息化建设在力度、广度、深度和频度方面的不断拓展,一方面,IT与业务之间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但另一方面,IT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难题,如业务与IT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导致战略的执行力缺乏效率、适应变革的灵活性差、技术体系复杂混乱、技术标准不兼容、技术产品的互操作性不足、系统安全脆弱、IT系统管控不规范等等。

  问题到底出租哪里呢?回顾IT的建设过程,可以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IT建设缺乏从组织角度出发的总体架构的规划和设计。往往是当业务单位提出不同的需求,IT部门以不同的技术体系和软件硬件产品去满足这些业务需求,长此以往,组织得到的是一个个零散的IT架构。即,虽然组织的每个业务单位都有自己的IT架构,但这种缺乏总体规划的IT架构显得混乱、无序和复杂,使得IT成为严重制约支撑业务发展的桎梏。

  在这种背景下,组织的管理者需要一条解决途径或者一种理念来回答:如何建立贯彻业务战略的IT战略和技术体系?如何实现IT系统的灵活性和互操作性,以更快地响应和满足持续变化的业务需要?如何降低IT投资和运营成本,并从IT投资中获取更多回报?如何管理IT的复杂性?

  基于以上动因,近年来,企业架构(Enterprise Architecture,EA)的理论和方法越来越受到政府、企业和IT厂商的重视。对企业架构的基本期望是,它能在对业务战略和流程被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信息化顶层设计,形成灵活、稳定、健壮的IT基础设施和应用结构,构建和谐的IT应用环境,对齐业务与IT。

  从微观的角度,发展企业架构的直接原因在于组织内的关键人员具有需要通过IT系统进行处理的关注。这些人员通常称为系统中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企业架构师的角色是处理这些关注,通过识别和提炼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开发显示关注和需求将如何被处理的架构视图,并显示为调和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潜在冲突性的关注而将做出的权衡。而没有企业架构,考虑和满足所有这些关注和需求将是不可能的。

  企业架构基本概念

  在介绍企业架构概念的时候,首先要给出“企业”和“架构”两个术语在企业架构议题的上下文中的定义:

  • 企业,指的是有着共同目标集合的组织的聚集。例如,政府机构、公司、公司部门、单个处/科室,或是在地理上远隔,但通过共同拥有权而连接在一起的组织链。当今一个典型的扩展型企业,除了自身内部的业务单位,还可以包含伙伴、供应商和客户。
  • 架构,指的是事物的基本组织,体现在其组成部分,它们彼此的关系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治理其设计和演变的原则。

  关于企业架构,不少的学术研究机构、标准组织和大厂商,都给出了各自的定义:

  1. MIT的信息系统研究中心定义:企业架构是指业务流程的组织逻辑和IT基础设施,反映了该组织运作模型的整合和标准化的需求。
  2. SearchCIO.com的定义:企业架构是概念蓝图,定义了一个组织的结构和运作。企业架构的意图是确定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其当前和未来的目的。
  3. Zachman框架的定义:企业架构是构成组织的所有关键元素和关系的综合描述。
  4. 1996年Clinger-Cohen法案的定义:企业架构是一个集成的框架,用于演进或维护存在的信息技术和引入新的信息技术来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信息资源管理目标。
  5. IBM的定义:企业架构是记录在企业内所有信息系统、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如何完成企业使命的蓝图。
  6. The Open Group的定义:企业架构是关于理解所有构成企业的不同企业元素,以及这些元素怎样相互关联。

  从以上的诸多定义中可以看出,企业架构如同战略规划,其主旨是辅助组织完成业务及IT战略规划。组织的战略服务于组织的愿景和使命,制定正当、明确、清晰、合适的战略是组织的首要工作。2003年初,拉里·博西迪和拉姆·查兰所著的风靡全球的《执行——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一书中,作者一针见血地提出:一家成功的企业,30%靠战略,30%靠运气,另外40%靠执行力,可见战略及其执行力对企业是何等的重要。

  战略及其执行如此重要,而企业架构的开创者们正是感受了这一点,才会将企业架构的目标定位于组织的业务和IT战略的制定和有效执行。

  企业架构的发展

  企业架构最早的思想雏形来自企业建模领域。上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几乎只有学术界对企业再造或企业建模的思想感兴趣,但使用的理论和模型通常被限于某个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开发。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还是IBM员工的John Zachman率先提出了“信息系统架构框架”的概念,从信息、流程、网络、人员、时间、基本原理等6个透视角度来分析企业,也提供了与这些视角每个相对应的6个模型,包括语义、概念、逻辑、物理、构件和功能等模型。由于其杰出的开创性工作成果,Zachman被公认为是企业架构领域的开拓者。但在当时,Zachman并没有明确的使用“企业架构”的概念。

  1996年美国的Clinger-Cohen 法案(也称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导致了术语“IT架构”的产生。这部法案的主旨是,美国政府指导下属联邦政府机构通过建立综合方法来管理信息技术的引入、使用和处置等。Clinger-Cohen法案要求政府机构的CIO要负责开发、维护和帮助一个合理的和集成的IT架构(ITA)的实施,当时的术语ITA,现在被解释为IT企业架构(EA)。

  因此,企业架构最早应用在美国的一些政府机构,美国联邦政府对企业架构的应用推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从Zachman架构框架引入后,首先是美国国家技术标准研究所在1989年发布NIST框架,从此联邦政府内出现了许多企业架构框架,例如国防部(DOD)和财政部(DOT)等。

  1999年9月,美国联邦CIO委员会出版了联邦企业架构框架(FEAF),它的意图是为联邦机构提供一个架构的公共结构,以利于这些联邦机构间的公共业务流程、技术引入、信息流和系统投资的协调等。

  FEAF定义了一个IT企业架构作为战略信息资产库,它定义了业务、运作业务所必须的业务信息,支持业务运行的必要的IT技术,响应业务变革实施新技术所必须的变革流程等要素。

  随后,美国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发布的OMB Circular A-130,要求机构记录和提交他们的初始的企业架构到OMB,并对架构发生的重大变革进行更新。这给了OMB一个责任,即帮助推动政府机构内和政府机构间的企业架构的开发,并支持通过IT来改进政府的运营能力。

  2002年2月,OMB建立了一个联邦企业架构程序管理办公室来开发联邦企业架构FEA,在联邦机构程序内和跨机构程序间,通过跨部门的分析来找到重复的投资,找到相互的差距,有助于在联邦政府范围内的协作、互操作和交互。

  目前,在国际上,以美国和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已经为企业架构的推行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的法律法规,诸如:

  •  美国的Clinger-Cohen 法案(信息技术管理改革法案,1996)被设计成用来改善美国联邦政府获取和管理信息技术的方式。它强制美国的联邦机构使用正式的企业架构流程。
  • 美国的Sarbanes-Oxley 法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2002)被通过以响应诸多重要的法人和帐目清算的丑闻,其中还包括一些美国的著名公司(例如:Enron 和Worldcom)。该法案规定,公司必须提供内部控制评估的证明,包括将信息技术相关的控制过程记录在案。
  • 欧盟授予公共合同的指令:在欧盟内部,当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供应商被要求必须展示他们正在其业务中使用正式的企业架构流程。

  这些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成为了政府机构和公司企业在其业务中采纳和使用企业架构的强大驱动力。从世界先进国家的发展经验和示范作用来看,企业架构的采纳和推行,是经济、社会、商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全球化的进展以及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可以乐观的预计,未来企业架构在我国的政府部门/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和发展空间,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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