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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拒绝公司耍无赖?

  【IT168 专稿】

 
小K跳槽事件回放

  今年6月,负责O网论坛管理已经4年的小K离开公司,同时也带走了他自建的12个人员满满的QQ群,群里都是服务器运维方面的技术精英和骨干。这些人时常登陆O网的论坛发表自己的意见、帮其它技术人员解决问题,为方便和沟通,小K于2年前建立了QQ群,慢慢的群由开始的1个拓展至12个,因为小K建立的相关QQ群都是为O网,所以公司每月为小K报销QQ高级群的相关费用 。此次出走,小K把自己的所有“资源”直接带到了新公司----E网。E网与O同是互联网公司,服务对像都是计算机研发人员,包括:软件开发、网络管理与维护、嵌入式开发等。

  进入E网后的第一时间里,小K做了2件事:
  1、 把O网所有同事从QQ群里踢出
  2、 把E网的相关活动在QQ群里做推广

  小K的老东家O网也做出回应:
  1、 在本站对小K全面封杀
  2、 在网上登出“关于O公司QQ群的严正声名”,内容如下:

  “最近,以O网名义建立的QQ群被公司前员工小K盗用,篡改群名和群公告,令群内用户非常奇怪。为此,O网严正声明,QQ群名上没有O网字样的与我们无关。为避免被欺骗,请该所有人选择退出。O网定会通过合法途径收回被非法窃用的QQ群。”

  此后,小K、O网、E网陷入了长期的“口水”战中……

  主要聚焦于以下方面:
  1、 用公司名义建立的个人关系(QQ群等),是否属于公司财产;
  2、 离职员工是否违反竞业禁止条例,给公司造成了损害;
  3、 被东家“榨干”,员工能否能采取非常手段“回敬”东家。

  三个视角分析问题

  老板视角—拿钱就应该给我办事

  员工每月拿公司的薪水,就要遵守相关职业道德,无论在职与否都不应该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则即视为“不道德”,公司必将举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结合本文中提到的事例,O网直接向腾讯提出要求,要求把小K自己建立的QQ群视为公司财产,即把12个QQ群的管理权限收回到公司手里。

  员工视角—维护自已的权益是真的

  我工作、我付出,我拿薪水,本人靠自己本事吃饭。如果我什么都不能干公司也不会留下我。离开公司,我会带走自己的能力、知识、项目经验,当然也会包括我自己在公司开发的资源(源代码、客户等),这无可厚非,毕竟这些都是通过我自己的个人努力得来的,我要维护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的。结合本文中提到的事例,小K把自己建立的QQ群带到新公司,并继续借此宣传新公司。之后被老东家告,小K感觉很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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