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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不是“冤大头”!违规照样受罚

  案件影响:好事or坏事?

  对开源社区中多数人来说,Robert Jacbsen的胜诉无疑是一个值得庆祝的好消息。它可以让开源开发者能够更加轻松的投身于开源活动中,因为他们现在知道,他们的作品版权现在也受法律保护了。

  现在开发者可以通过开源方式来毫无顾虑的开发软件,并将其对外公布,别人可以使用它,但是作者并没有放弃该产品的版权。

  这可以让那些并非真正热心开源的人有所顾忌,现在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的从开源中获得力量,却不对开源社区进行回馈。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好事情。

  但是并非所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尤其那些一直反对GPL的人来说,他们不认为开源软件是一种版权产品,GPL口口声声要支持源代码自由,但又强迫用户把知识产权交给他们。

  的确,有些公司或个人非常虚伪,寻求开源却对自己的产品实施版权保护,它们对开源的热情只是为了从中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最终会和开源说再见。例如,IBM公司在Linux的帮助下开发程序,并创造了开源的Eclipse计划,但其仍把 WebSphere Tivoli以及 Lotus视为版权软件加以保护。

  Linux创始人托瓦尔兹曾表示,版权是开源的一个大敌。

  从这个方面来说,法律对开源软件版权的认可也能是一件坏事,会影响开源界的真正自由,进而阻挡开源的发展。

  究竟这次案件带来的影响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笔者认为,这是开源发展过程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法律需要完善,开源也需要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两者都需要不断完善、互相磨合,最终寻找到真正的非常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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