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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软件不是“冤大头”!违规照样受罚

  【IT168 专稿】现在软件开源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化趋势,即使开源曾经最大的敌人——微软也在不断向开源阵营示爱,对于很多人来说,开源软件是一个天上掉下的馅饼,不用花钱就能使用。但是开源软件也不是“冤大头”,也不是“活雷锋”,免费使用开源软件也是有条件的,开源并不意味着没有版权,近日发生在美国的一项关于侵犯开源软件版权的案件无疑已经很清楚的证明了这一点。

  案件回放:这是一个离奇的故事

  最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了一个有利于开源社区的案件判决,支持了开源项目JMRI负责人Robert Jacobsen对KAM Industries软件公司的起诉,认定KAM Industries公司未遵守开源软件授权协议,侵犯了开源软件的版权。

  现在展现在大众面前的只是该案件的一个结果,其实这个事件的整个过程更像是一个离奇的故事,让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

  许多年以前,原告Robert Jacobsen在开源网站SourceForge上建立了一个叫做JMRI的开源项目,并于2001年5月7日正式运行,这是一个开源的铁路布局模型控制系统。

  而在2002年4月17日,Matthew Katzer向美国政府申请了一项专利,并在2003年3月11日成功获得批准,并得到了版本号为6,530,329 B2的专利权。值得一提的是,它所申请的这个专利涉及到一个铁路数字控制模仿系统。

  2008年3月8日,KAM Industries致信Robert Jacbsen,称其JMRI软件侵犯了它们拥有的专利权,使用了其专利中描述的思想方法,并要求他对这个项目进行修改,以避免进一步侵犯其专利。同时还提出了赔偿要求,要求JRMI根据其软件被下载或安装的次数来进行赔偿。在Jacobsen回信询问自己在那些方面侵犯了这个专利后,KAM又将赔偿价码进行了提高。

  我们可以想象到Jacobsen当收到这个赔偿威胁时的震惊。他向爱好者们无私的奉献了软件源码,招来的却是高达几十万美元的赔偿威胁。

  考虑到KAM下一步可能将其诉诸于法律来要求赔偿,Jacobsen的法律团队开始对此事展开调查。

  调查的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真正的侵权者应该是KAM,KAM的员工使用了JMRI项目的源码,但去没有提及原作者的名字,没有说明源码来自于SourceForge或JMRI。

  这个发现非常重要,因为JMRI项目要求用户必须履行其授权协议中的这些规定。尽管这个项目是免费的开源项目,但是用户也必须遵循其授权许可协议。

  于是愤怒的Jacobsen展开了反击,一纸诉状将KAM送上了法庭。但是当地法院并没有支持他的申诉,认为KAM没有侵犯版权行为。于是Jacobsen又上诉到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最终被判KAM侵犯版权。

  案件启示:法律监管走向完善

  在该案件中,先告状的“恶人”最终得到了其应得到的结果,该案件的判决无疑对开源界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它首次明确告诉世人:开源软件也有版权,它同样也受到法律保护。

  在JMRI第一次对KAM的起诉中,法院并没有支持它,因为法院认为:JMRI的代码已经向别人免费提供,因此当有人违反其授权的时候,它不能够再对其进行起诉和要求赔偿o

  这个审判结果无疑证明了当前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开源软件可免费使用,但在盈利性商用软件如何修改和使用开源产品问题上,一直未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二审的时候,美国巡回法院却用这样的理由来支持自己的判决:

  “从历史上看,版权持有人提供版权产品多是为了获利;虽然开源产品授权协议没有涉及到资金交换,但这并不能视为开源社区没有考虑到产品的经济效益。”

  多数业界人士认为,这次案件已经向人们表明,对开源社区来说,如果今后发现其他商用软件开发者滥用开源产品,就可要求滥用者支付侵权补偿金。

  商用软件开发者在使用开源产品时,不但需表明产品来自开源软件和注明原代码编写者姓名,而且还应把所修改产品返回给开源社区,否则所修改产品就可视为侵权。

  案件影响:好事or坏事?

  对开源社区中多数人来说,Robert Jacbsen的胜诉无疑是一个值得庆祝的好消息。它可以让开源开发者能够更加轻松的投身于开源活动中,因为他们现在知道,他们的作品版权现在也受法律保护了。

  现在开发者可以通过开源方式来毫无顾虑的开发软件,并将其对外公布,别人可以使用它,但是作者并没有放弃该产品的版权。

  这可以让那些并非真正热心开源的人有所顾忌,现在不能像以前一样肆无忌惮的从开源中获得力量,却不对开源社区进行回馈。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好事情。

  但是并非所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尤其那些一直反对GPL的人来说,他们不认为开源软件是一种版权产品,GPL口口声声要支持源代码自由,但又强迫用户把知识产权交给他们。

  的确,有些公司或个人非常虚伪,寻求开源却对自己的产品实施版权保护,它们对开源的热情只是为了从中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最终会和开源说再见。例如,IBM公司在Linux的帮助下开发程序,并创造了开源的Eclipse计划,但其仍把 WebSphere Tivoli以及 Lotus视为版权软件加以保护。

  Linux创始人托瓦尔兹曾表示,版权是开源的一个大敌。

  从这个方面来说,法律对开源软件版权的认可也能是一件坏事,会影响开源界的真正自由,进而阻挡开源的发展。

  究竟这次案件带来的影响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笔者认为,这是开源发展过程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法律需要完善,开源也需要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两者都需要不断完善、互相磨合,最终寻找到真正的非常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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