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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读懂“新劳法” 敢问公司“谁怕谁”


    企业至少有以下三种方法“搞定”无固定期合同员工:

    1. 使员工绩效不达标,如此即可被认为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然后培训一下前台相关知识请劳动者干干前台,如后者不愿意,则应叫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上都做完之后,企业可依新法第40条第2款(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之规定,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从而解除合同;

    2. 业务调整后没有工作安排给劳动者,则可按40条第3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则可按45条第5款;

    3. 公司倒闭,则可按45条第5款(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之规定,视为劳动关系终止。

    程序员对策——实力说话,狼行天下。
 
    即使真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遇到些企业耍流氓,建议程序员还是把这企业告了之后,早早离开的好!没时间和他们耽误功夫啊!

    劳动法里的无固定期合同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保障之一,但最终实力说话,永远是程序员行走职场的不变真理。狼行天下吃肉,只要我们有实力做后盾、有知识做基础,不怕找不到适合自己发展的工作机会。

    特别提示:劳动法第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句话的意思是劳动者只要尽到提前30天告知企业要离职的义务,到期即可离开,不管是固定期还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写在最后的话

    新劳动法颁布、实施,无论是对企业和个人都起到个促进作用。对于部分流氓企业,诸如之前不给员工上保险、不发薪水、强迫劳动等行为,新法让他们知道“流氓会武术,有法也挡住”,不但会罚,而且会罚地很有力度,让流氓下次不会再犯;对于部分之前想“混”在企业的程序员,新法的出台也必将迫使企业采取行动。

   像本文中所提到的,作为劳动者的程序员一方只要能遵守“知法守法、实力说话”相信一定会在新法实施之后越干越自在!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新劳动法”于2007年06月29日颁布,于2008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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