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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苹果的魅力究竟在哪里?

  【IT168评论】苹果总是给我们带来惊喜。作为“果迷”的一员,我已被它卓越的创新能力和独特的商业模式深深折服。刚刚在5月末实现了对微软的市值超越,iPhone 4 的出世又再次令业界惊艳。

  对于苹果的认可和追捧在资本市场上体现的淋漓尽致。2000年时,苹果市值是160亿美元,微软市值是5560亿美元。10 年后,苹果市值井喷13倍,达到近2300亿美元。微软市值则缩水约60%,两者开始平起平坐。

  苹果的灵魂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对苹果的起死回生起了决定性作用。被收养、生长在普通蓝领家庭的他从小就对电子学有着浓厚兴趣,也曾经历过坎坷和彷徨,最终,还是全身心的投入到IT领域,奉献给世人充满无穷乐趣的苹果系列电子产品。这位只领取1美元年薪的CEO,虽然其暴躁、严苛的性格和管理作风受到争议,但其坚强而卓越的领导力却是勿容置疑的。

  从那个被咬掉一小口、充满可爱、动感元素的苹果标志就可以看出公司的别具一格和创新活力。随着1997年乔布斯的王者归来,苹果公司先后于 1998年推出了iMac,2001年推出了iPod,2007年推出了iPhone。这几款重量级的产品不仅重整了苹果的山河,还将它推向了巅峰。

  做电脑,苹果不一是戴尔的对手;做软件,苹果不一是微软的对手;做音乐,苹果更不一定是EMI(世界最大唱片公司)的对手。但是,如果把三者结合起来,做“硬件+软件+内容”,那他们都不是苹果的对手,苹果就是以这样一种类似滚雪球似壮大的方式一路高歌猛进。“iPod+iTunes(在线音乐商店)”颠覆了传统唱片产业,“iPhone+AppStore”让传统手机生产商坐卧不宁,而“iPad+AppStore(在线应用商店)”则很有可能对个人电脑产生革命性的影响。苹果的亮点在于开创了“iPod+iTunes”的产品与内容完美结合的商业模式,这是iPod成功的首要原因。早在2001年10月苹果即已将iPod投放市场,但直到2003年下半年苹果开办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后,iPod才开始引起关注和出现销量攀升。

  从技术上来看,MP3不是苹果的发明,网络音乐下载技术也非苹果创新,苹果更不负责音乐制作。苹果创新性在于它实现了产品与内容的完美结合,从而为消费者创造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时尚体验。这种匠心独具的模式设计对于消费者的意义在于:它赋予消费者最大的自由度和随意性,使消费者可以充分享受科技进步的成果。同时,它为消费者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包括技术层面和社会生活层面的关联价值,产品仅仅成为一个时尚配件,唯有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才能真正地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Innosight总裁、《远见:用变革理论预测产业未来》合著者斯科特·安东尼(Scott Anthony)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文章,总结了苹果公司提供的三个关键的创新经验:

  不要仅仅着眼于制造漂亮的产品,而是去打造漂亮的商业模式,创造、传递和获取价值的新模式。如果没有分别与iTunes和AppExchange配合使用,iPod和iPhone也很难令人惊艳。

  从平台和渠道的维度进行思考。当6个月以后苹果发布最新奇的配套应用时,那些追逐苹果最新发明的竞争对手会发现自己又落后了。

  采取投资组合的方式。尽管苹果公司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并非任何一款产品都是“本垒打”,就比如2007年发布的Apple TV,就没有产生乔布斯预想的那般轰动。

  《金融时报》将苹果iPod的成功归因于乔布斯对人性的敏感和对“美”毫无妥协的追求,让他的产品具有惊艳人心的力量。科技不应该是实验室里的东西,而应该是能让消费者激动和感动的商品,而乔布斯所追求的正是“从外形、触感到整件产品的运作都能够触动使用者的情感、与使用者‘心意相通’、让所有使用者都产生难忘体验”的效果。

  对于致力于自主创新的中国企业,我们需要学习苹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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