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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与虎——浅谈开源协议与开源精神

  什么是开源精神?

  任何协议或法规的实现,都会秉持某些精神或理念,就连"开源"这项行为也不会例外。正如法规条文的制定要符合"法律精神"这一大前提一样,开源协议的制定与执行,当然也应该秉持并符合一种精神--"开源精神"。

  什么是开源精神?开源精神是造福大众的开源精神,而不是"大众服务你,大众造福你"的开源精神。

  什么是开源精神?开源精神是知识共享,互惠互利的开源精神,而不是"知识垄断,弱者恒弱,强者恒强"的开源精神。

  什么是开源精神?开源精神是扶危济困,损有余而补不足,先进带动后进的开源精神,而不是"劫贫济富,以不足而奉有余,先进压制后进"的开源精神。

  什么是开源精神?开源精神是公正公开,维护开发者与使用者利益的开源精神,而不是"闭塞停滞,众乐乐不如独乐乐,不管他人死活"的开源精神。

  开源精神,应该是自由,创新,团结,互助,友爱,积极,进取的开源精神,而不是垄断,封闭,孤立,排异,冷漠,畏缩,退步的开源精神。

  无论何种开源协议的创立或使用,都应该是为开源精神保驾护航,而不能反过来阻碍甚至摧残开源精神,折磨乃至摧残开源者。

  正如同西方法系中,既会有法官根本客观法律条文来确定具体法律规范的实施,也会有陪审团制度来确保法律审判是民主的、人性的法律精神体现一样。开源协议, 就应该为开源精神服务,哪怕在某种情况下协议会与精神存在冲突,也应该协议是遵循开源精神,确保真正开源者与开源项目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几KB的协议文 件,至开源者与开源项目于死地而后快。

  譬如猎枪,本是猎人对付豺狼的工具,应改为消灭豺狼服务。但如果他落入了豺狼的手中,豺狼反举起它消灭起猎人来。你却还为猎枪的使用而欢呼雀跃,高叫什么"打的好啊!打的好!杀的妙啊,杀的妙!"。那么,你不是先天智障,便是某些幻化成人形的狼精豹怪罢了。

  开源协议,就应该也必须为开源者服务,为开源精神服务,如果反过来,开源精神为开源协议服务,那就本末倒置,成了为形式而内容,失去了协议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宙斯立有天条,人间不能获得火的使用,这是法律(协议),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毅然破坏协议盗天火下凡间,所以民间奉他为英雄。诺丁汉郡长立有法规,伍德森林中盗贼违法,这是法律(协议),但罗宾汉为救理查王多次与他对抗,并最终将他打败,所以民间奉他为英雄。

  无论西方东方,一旦遇到协议与事实发生冲突,事急从权,这都是合情合理的必然选择。至于这些行为,能不能得到大众的承认,就看你是"损有余以补不足"的"为民请命",还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为官请命"了。

  如果真是为了保护开源软件的正当权力,就算在某些手段上与开源协议存在冲突,那又有什么呢?在法律无法保护你的情况下,你就应该由然自若,坚定不屈的将有 利于开源项目的行为进行到底。因为你们问心无愧,因为现状不允许你们"充大头"。一旦条件与环境允许时,你再按照规范办,按照协议办,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所以,笔者一直强调在某些国情特殊的地区,开源协议不单要和软件专利相结合,而且更要竭尽一切手段的保护自己,避免自己成为业界巨鳄嘴下的牺牲品,就算闭 源部分核心代码也在所不惜。全因为在这些地方,你的开源项目所能依靠的,除了你自己以外,就再没有其它什么了。不光为了你,也为了这项目本身,因为在某些 时候,某些利欲熏心的家伙,即便赤裸裸的剽窃了你的代码,也敢说你抄了他们,而将你送上法庭,至于万劫不复之境。前一阵笔者曾建议新近出现的国人Java 项目Douyu作者,如果有闲钱时可以申请个技术新型专利,为的也是这么一回事情。

  但是,如果你反其道而行,如果人云亦云,脑子一热,听到有人高喊"某某不是真心帮人,家里还留下二百块钱生活费",便将家底一股脑丢了出去,害得自己冻死街头,落得此地从此再无一个好人,害得本来依赖你帮助的人也举步维艰,你说你是可怜,可叹,还是可笑,可悲?

  任何死板的遵循开源协议,却失去开源精神的行为,都是疯狂的,片面的,无知的,就如同肉体没了灵魂,就如同法院没了陪审团,就如同李云龙再不敢"亮剑"。

  在目前的特殊环境下,指望开源协议起到保护开发者,保护开源项目的作用,无异于痴人说梦。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事急从权,将某些核心代码彻底封闭,一方面发展自己,一方面等待能够全部开放的时机。

  有鉴于此,为了适应国情,有了中国开源者的未来。发展出我们中国自己的,有中国特色的开源协议,再不是一个笑话。就在此时,就在此刻,应该被认认真真,端端正正的,摆到国内本就少得可怜的开源者们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如果开源协议在具体环境下适用,就该遵从协议,如果协议在具体环境下不适用,就该依照开源精神"扬弃"协议,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也只有这样中国的开源者才会有生存的可能性。

  否则,遵守开源协议的人都被豺狼咬死了,协议就彻底成了擦屁股纸,连存在都不会存在,又能指望它干些什么?!这也是自然法学派,提出"恶法非法"的根本道理。

  如果说开源精神是虎,是我们所要维系与达成的目标,那么开源协议就是猫,所谓"照猫画虎",开源协议应该是让我们距离体现开源项目本质的,也就是开源精神 越来越近的工具。而不能背道而驰,让我们"画虎不成反类其犬",让开源协议成为开源项目的绊马索,让开源协议成为豺狼指责我们,消灭我们的"猎枪",最后 反将开源项目带入灭亡的深渊中。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只要开源者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为了什么,我们的付出究竟为了谁,他人的风言风语,又算得了什么?--更何况,你所将面对的,或许还是群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的道理的无耻之徒。

  开源,不仅是种行为,更是一种信仰。

  胡适在《追悼志摩》中,这样评价徐志摩道:"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

  只要开源者有信仰,有理想,有坚持,一时的得失成败,一时的冷言冷语,大可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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