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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模式受质疑 搜索引擎频频“出错”

  媒体的报道,引发了公众对“搜索霸权”的广泛关注。

  “搜索霸权”涉嫌垄断

  “如果百度给用户推荐了不好的东西,用户自然会选择别的搜索引擎。”百度公司总裁李彦宏认为,受客户委托提供竞价排名、广告等服务,是搜索引擎的正常业务,这种商业模式本身没问题。  

  然而,长期从事反垄断法研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宏伟认为,作为占有中国七成以上市场份额的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屏蔽相关网站和信息,通过竞价排名误导消费者购买排序靠前产品,已属于垄断霸权行为。  

  吴宏伟表示,一种商业模式是否合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法律法规是否认可;二是是否符合民法的诚实信用、公平等原则;三是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长远发展。百度的竞价排名应当属于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据悉,全民医药网不久前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递交了一份《反垄断调查申请书》,建议执法机构对百度涉嫌垄断事实进行调查,并对其处以1.7444亿元人民币的罚款。这成为中国网络反垄断的第一案。  

  不过,吴宏伟坦言,目前国内对垄断行为的确认和审理比较复杂,还没有真正成功的反垄断案例,必须加快《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建设。

  加强自律方能走出信任危机

  据调查显示,百度在北京和上海的市场份额已分别下跌2.5%和1.2%。面对当前这场由百度引起的公众信任危机,如何尽快找到一条合理健康发展之路,已成为本土搜索引擎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认为,搜索引擎已不仅仅是一项网络技术和一个提供信息的普通平台,它已发展成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新型媒介,能够控制信息流动,起到舆论导向作用,直接影响人们认知世界的方式。此次百度遭遇的危机暴露出这一行业职业操守缺失,严重损害了信息甄选机制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损害了这一新型媒介的公信力。  

  他认为,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加强对搜索引擎行业的监管实属必要,但搜索引擎服务商的自律要更有效率。一方面,互联网行业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成立互联网委员会,以保证互联网行业的权益和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应该形成公众监督的约束机制,对搜索引擎行业形成一种得到社会公认的约束机制,防止失范行为发生。

  “只有十几年历史的搜索引擎目前可以说还处于‘孩童期’,今后如何使搜索引擎遵循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重塑公信力,以获得长远发展,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陈力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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