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珊瑚虫QQ侵权案有了结果:20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珊瑚虫QQ软件的制作者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17.28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到2007年,被告人陈寿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制作的珊瑚虫QQ软件包含有腾讯QQ软件95%以上的文件,且与腾讯QQ软件的实质功能相同;同时被告人陈寿福将珊瑚虫QQ软件放置于互联网上供他人下载,其行为已构成对腾讯QQ软件的复制发行,陈寿福据此获利117.28万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寿福当庭认罪。
对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如“腾讯公司在官方网站提供珊瑚虫QQ下载”,“腾讯公司邀请陈寿福参加官方QQ新版发布会并征询第三方开发接口意见”等证据,因证据不足,法院予以驳回。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陈寿福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陈寿福违法所得总计117.28万元予以追缴。
腾讯公司表示,腾讯尊重法院的判决。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非常关键,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谢群说,珊瑚虫QQ案件的审判结果,将成为互联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标杆。
珊瑚虫网站在判决后更新了首页,列举出相应证据依旧认为陈寿福无罪。陈寿福律师称将会在法律有效期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软件外挂击中法律空白
软件外挂是否侵权,一直让IT界争论不已。
由于被告律师在二次开庭中称,自2004年之后,被告在没有修改腾讯QQ软件的任何源代码的情况下,开发出了“珊瑚虫QQ增强包”(又称珊瑚虫QQ外挂),它提供了新功能和替代功能,但并没有修改腾讯QQ版本,也就没有侵犯其著作权。
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自2003年起,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开始明令禁止使用网络游戏外挂,原因是“其行为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修改权、作品的完整权、许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然而外挂分为游戏外挂和软件外挂两种,对于软件外挂是否侵权,我国法律法规目前尚无定论,也就是说,2004年以后的珊瑚虫增强包如果真是属于一种软件外挂的话,就无法在现行法律法规上将其“对号入座”。
一直研究知识产权的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认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软件著作权是未经许可对软件进行修改,外挂没有直接修改,从这一角度看没有侵犯著作权,但因为外挂的运行又要修改原版软件的行为,比如外挂去掉了原版QQ的广告、显示了IP地址,这也算是修改了,所以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挂是否侵权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难以辨别。
影响
第三方软件相继退出市场
珊瑚虫QQ的巨大变故,使得整个第三方QQ的制作阵营风云突变。
多年来,腾讯QQ一直稳坐着国内即时通讯软件的头把交椅,拥有众多的用户,然而,腾讯这个官方QQ,体积臃肿、广告多、插件多,种种设置都让用户不满。于是,众多的第三方QQ出现了。
珊瑚虫QQ的变故,使得名声仅次于珊瑚虫QQ的“飘云QQ”的制作人员随即也通过其论坛向外界发表了一份退出声明,称将终止飘云QQ的制作。日前,腾讯已向各大下载站发出声明,要求撤下各种修改版QQ(如传美、飘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