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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风险管控:去担保的深刻考量

  【IT168 资讯】从今年的年中开始,关于P2P网贷平台去担保的问题逐渐从口头上的讨论转变为现实中的推进,不少平台开始积极跟随领头羊们的步伐,逐渐缩减和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范围。但尽管如此,关于网贷行业究竟是否就是一定要把担保公司隔离在业务之外,在业内仍然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有不少市场人士从字面上来加以理解,他们认为监管层口中的平台不得提供担保,指的担保主体是平台自身,而非专业的担保机构,所以现实中应该允许平台与担保公司的合作。

  记者为此进行了一番采访,有一些业内人士给出了这样的回答。钱多多的一位市场研究部的人士认为,关于平台自身不能提供担保的话题,其实理论上是不需要监管层特意拿出来强调的,因为国家现行的有关条例对于纯担保企业的资质是有明确要求的,尤其是网贷平台这种业态,由于普遍资本金不大,但业务量却可以做的很大,用自己来提供担保,其风险性不言而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管理层就此专门表态,其后一定另具深意。

  作为担保公司来讲,他的业务范围比较广,不仅仅是和网贷平台进行合作,在其他业务领域都和不同的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一个担保公司全年的业务量如果是50亿的话,那么可能只有其中的不超过10亿是在网贷平台上完成的,而线下却有超过4倍的业务量,在这些贷款担保业务中,很难说是否会出现一些系统性的风险,这种风险理论上无法排除,那么实际上就可能造成一种情况,就是担保公司线下的债务风险影响了其自身的经营,从而传导到线上,对线上的融资项目无法真正履行担保职责,这样的话,实际上线上的融资就变成纯信用融资了。更为关键的一点是,线上项目涉及到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因此,担保公司业务做得越大,线上的风险就越大,一旦风险兑现,不但是系统性的,而且会给社会的安全稳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我们相信,这才是管理层真正担忧和关心的所在。

  记者认为,从风险管控的角度来看,最为传统的抵押贷款模式应该是行业去担保化进程项下最值得平台们开展的业务,这样才能真正把风险控制抓在自己手上,而不必假手他人,而这也才是风险控制的真正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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