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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ux能否授予“国产”资质?

  【IT168评论】近日,倪光南院士发表重要文章,再次明确提出要授予Linux一种“国产”资质,将Linux认定为“国产软件”。对此主张,不敢苟同。

  7月13日,倪光南发表署名文章,题为“反对将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居心何在?”,主张:把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关系着国家核高基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核高基”)的命运“,他认为,“核高基”所支持的国产基础软件与开源软件有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国产操作系统几乎都基于开源软件。“简单地说,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必须将Linux认定为“国产软件”(使其具有这种“资质”)。倪院士坦然承认:““国产软件”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分,认定某个软件为国产软件,表明它对国家有利,能自主可控,因而政府采购和重要信息系统应当优先采用。因此,如果开源软件不能认定为国产软件,这就意味着很多“核高基”支持的、基于开源软件的基础软件将无法进入这些关键市场从而会陷入困境!”(注,倪院士认为Office也属于基础软件之一。)

  在倪院士看来,把Linux(包括其他开源软件)认定为“国产软件”(资质)将关系到国家“核高基”计划实施的命运。但是,我们要问,这种做法可能吗?实际上,这种做法实际可行吗?我们就拿Linux操作系统为例,按照GPL规则,在每一个Linux的源代码文件(“文件头”)里面至少有两行版权说明文字:

  1、程序作者的名字(name of author);

  2、该程序是自由软件(This program is free software)。

  我们要问,如果我们将Linux赋予(或认定为)“国产”资质,那么,我们将如何处理这两行版权文字?是统统删去,还是统统保留?统统删去,无异于盗窃;统统保留,就是欺骗(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如此这般,我们怎样才能将Linux赋予“国产”资质?我们总不能把如此巨大的法律风险带到国家“核高基”战略计划里面,对此,不知倪光南院士如何解释?

  我们应该认为,如果站在国际大背景的立场上看问题,我们把Linux冠以“国产软件”,赋予所谓的“国产”资质,此举无异于把Linux关进一个法制的“大笼子”里,肆意践踏、任意强奸,占够便宜,使其完全失去了自由软件的处女本性,完全不涉及Linux产权属性的更改是不可能的,长期以往,一定会给我们国家(特别是“核高基”)带来极大的法律灾难(可以绿坝侵权为例)。愿老天爷保佑我们,......让这只Linux小企鹅能够在我国境内自由地觅食、健康地成长吧!

  一则小故事:不久以前,我为小孙孙买了一只黄毛小鸭子回家,给他当“玩具”。这只小鸭子,每天由我负责给它喂食、清理卫生、还要替它洗澡,如今小鸭子已经长大,它那长长的黄嘴巴很像小企鹅,......一时见不到我,它就呱呱地大声叫唤,嗓门很大,怪烦人的。在昨天晚饭期间,经全家讨论决定,趁着我今天过生日,就让我的小孙孙带上这只小鸭子(极像一只鲜活的小企鹅)去北京西郊动物园水池里面“偷偷地”放生,并且摄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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