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类层次的最高层应该是抽象类。
在许多情况下,提供一个抽象基类有利做特性化扩展。由于在抽象基类中,大部分的功能和行为已经定义好,使我们更容易理解接口设计者的意图是什么。
由于JAVA不允许"多继承",从一个抽象基类继承,就无法再从其它基类继承了。所以,提供一个抽象接口(interface)是个好主意,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从而模拟实现了"多继承",为类的设计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8、 尽量减少对变量的直接访问。
对数据的封装原则应该规范化,不要把一个类的属性暴露给其它类,而是应该通过访问方法去保护他们,这有利于避免产生波纹效应。如果某个属性的名字改变,你只需要修改它的访问方法,而不是修改所有相关的代码。
9、 子类应该特性化,完成特殊功能。
如果一个子类只是使一个组件变成组件管理器,而不是实现接口功能,或者,重载某个功能,那么,就应该使用一个外部的容器类,而不是创建一个子类。
建议:类层次结构图,不要太深;
例如:下面的接口定义了组件的功能:发送消息;类Transceiver实现了该接口;而其子类Pool只是管理多个Transceiver对象,而没有提供自己的接口实现。建议使用组合方式,而不是继承!
public interface ITransceiver{
public abstract send(String msg);
}
public class Transceiver implements ITransceiver {
public send(String msg){
System.out.println(msg);
}
}
//使用继承方式的实现
public class Pool extends Transceiver{
private List pool = new Vector();
public void add(Transceiver aTransceiver){
pool.add(aTransceiver);
}
public Transceiver get(int index){
pool.get(index);
}
}
//使用组合方式的实现
public class Pool {
private List pool = new Vector();
public void add(Transceiver aTransceiver){
pool.add(aTransceiver);
}
public Transceiver get(int index){
pool.get(index);
}
}
10、 拆分过大的类。
如果一个类有太多的方法(超过50个),那么它可能要做的工作太多,我们应该试着将它的功能拆分到不同的类中,类似于规则四。
11、 作用截然不同的对象应该拆分。
在构建的过程中,你有时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对同样的数据,有不同的视图。某些属性描述的是数据结构怎样生成,而某些属性描述的是数据结构本身。最好将这两个视图拆分到不同的类中,从类名上就可以区分出不同视图的作用。类的域、方法也应该有同样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