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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向负责监管微软反垄断案执行情况的联邦地方法院递交了一份动议,建议对微软执行反垄断和解协议的监管更严格一些,并延长监管时间。由于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在内的一些州也要求延长对微软监管的时间,因此,法官在认真考虑这一问题。
Google担忧的主要是桌面搜索。微软的Vista操作系统内置有桌面搜索功能。Google也推出了桌面搜索软件。Google不能抱怨其软件不能在Vista上运行,它运行得很好;Google不能抱怨其产品被封杀了,Vista允许最终用户和OEM选择第三方桌面搜索软件。
Google不能抱怨不了解相关信息,在搜索问题上,微软与包括Google在内的公司,以及政府部门进行了合作。美国司法部,以及大多数州都对微软在桌面搜索方面的解决方案感到满意。
那么Google在意什么呢?我认为有二个方面。第一,Google和微软的碰撞在不断加剧,因此,破坏微软的计划就是它的胜利;第二,Google在互联网搜索方面有优势,密切整合桌面搜索和互联网搜索会强化和扩大它的这一优势。实现这一目的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以“培育竞争”的名义迫使微软这样做。
Google观点中的软肋是,它与最初的微软反垄断案,以及反垄断和解协议的遵守情况无关,它也与市场情况无关。
对微软的反垄断指控是它用来维持其垄断地位采取的措施,特别是它阻碍了中间件的使用,在美国司法部的微软反垄断案中,Netscape Navigator和Java被列举为中间件的例子。
美国政府的逻辑是:如果足够从的软件开发人员选择与中间件而非Windows相连接,中间件将成为这些应用软件的宿主,使它们与其它操作系统相连接,从而培育Windows的竞争对手。
但是,这一逻辑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它会将垄断力量交给中间件,应用软件或操作系统开发商、政府为什么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这一逻辑已经成为了微软反垄断案和解协议的一部分,微软被要求必须确保中间件能够在Vista上运行。
政府这一要求的目的是:允许中间件的大量出现。这样会提供一种机制,即只要愿意,任何人都可以开发一款PC操作系统。无论其原因是反垄断和解协议,还是高科技产业内在的发展趋势,还是微软自己培育开发人员的需要,或者这三者兼而有之,在过去的6年中,中间件有了长足的发展。
中间件的发展并没有催生新的操作系统,政府的逻辑受到了严重怀疑。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微软反垄断案和解协议的目的绝非降低微软的市场份额,它的目的是让市场自由地运行,这一目的已经达到了。
即使认为反垄断和解协议的目的是为了培育微软的竞争对手,这一目的也已经达到了。iPod使得苹果重新成为业界的焦点;根据自由软件社区的评论判断,微软已经“死了”;另一个大潮流是“软件服务化”,它可能使操作系统沦落为连接外设的数行代码;微软股票的市盈率不到20%,因此资本市场已经不再看好微软了。
最重要的进展则可能是Google本身。在2001年,微软表示,中间件厂商的存在与它具有垄断地位的结论是相矛盾的。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说法,指出,提供微软中间件的替代产品的中间件厂商并不真正存在。现在,不仅仅是中间件,Google的桌面搜索软件的增长也很快。
事实上,正是Google的存在使得微软反垄断案和解协议的大部分条款是不必要的。如果有兴趣推广一款竞争的桌面操作系统,Google可以自己开发或支持Linux。无论在哪种情况下,Google的力量都包括互联网搜索。市场也认可了两家公司的力量对比,Google的市盈率为46%,超过了微软的2倍。
如果Google对操作系统没有兴趣,目的何在呢?Google的目的是模糊桌面搜索和互联网搜索的界线,最大限度地利用其现有的市场力量。如果能够使微软反垄断案和解协议脱离正确的焦点,并通过阻止微软开发优秀的桌面搜索产品,使微软反垄断案和解协议成为打压搜索领域竞争的武器,这将是Google获得的一个意外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