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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SaaS正重蹈ASP覆辙



【IT168专稿】近来,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软件即服务)风生水起,整个软件产业都在跳动,许多IT厂商已经展开新一轮“圈地运动”。这让笔者想起了前几年曾经风靡一时的ASP。

  ASP模式曾在2000年前后风靡一时,但很快就连遭挫败,因为那时没有多少用户能接受这种服务方式,不少软件开发商进行了大胆而无谓的尝试,最终都无所甚获。当年客户不想接受ASP的服务方式,难道仅仅因为换了个名称,中国中小企业客户就会接受SaaS吗? 而当SaaS的价值正被越来越夸大时,SaaS概念正被加大炒作、并以示与ASP有重大不同时,会不会使用户感到迷惑和无所适从,到底是选ASP还是选SaaS,从而影响、损害国内本已脆弱的软件应用服务业的今后发展?SaaS路在何方,它和ASP并行共荣吗?

SaaS,新瓶装老酒?

  所谓SaaS,就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的模式,IT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IT厂商定购所需的各种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

  因此SaaS本意就是软件即服务,提供软件应用租赁的服务,ASP也是这个意思,ASP的英文是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中文的标准翻译就是“应用服务提供商”,是指为商业或者个人客户提供不同的IT管理应用解决方案的厂商。

  然而一些业界都似乎在回避以前ASP的失败教训,或为重夺软件应用服务业的话语权,不想再碰ASP的老话题,就故意加大两者的差别,夸大SaaS的独特作用:

  比如说,ASP更倾向于一对一的服务,使用一套数据库,使用一个虚拟目录等,而SaaS更加复杂,SaaS注重一对多的规模效应,可同时向很多企业提供软件服务;SaaS更强调应用的可定制性、扩展性,SaaS的定制能力使得SaaS应用能适合更广泛的企业用户;SaaS应用更拓展了ASP的应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应用系统的托管,而更着眼于提供更多的互联网服务;而SaaS的软件架构有较大,改变,广泛应用Ajax技术,支持界面局部刷新,等等。

  然而更多专家认为,其实SaaS以上特性,ASP也具有,SaaS本质就是ASP,ASP和SaaS重点都是基于B/S架构,“软件部署为托管服务,通过网络存取”,运营模式都包括“软件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供应商来负责基础设施和软件维护升级工作”,服务方式都是“客户按一定的付费周期来租赁供应商软件的服务”,如下:

  ①运营模式:软件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供应商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和软件维护升级工作。

  ②服务方式:客户按一定的付费周期来租赁供应商的服务,费用可能随着客户使用规模大小不同。供应商定期和客户一起整理需求,以使服务能响应客户变化。

  ③盈利方式:通过专业化和规模经济来降低供应商软件服务成本,以此达到盈利目的。附加的盈利方式有广告和无线增值等。

  其实从SaaS的5个基本属性——多重租赁(Multi-tenancy)、跨界混搭(Mash-up)、集成器(Connector)、解决方案扩展(Solution extension)、参数应用(Parametric applications)来看,都与ASP性能没什么差别的。

  因此不敢完全说ASP和SaaS一模一样,但不难看出,ASP与SaaS就如一对非常相似的孪生兄弟,从某种目的而言,SaaS者只是将ASP换了一个符号,或者说“新瓶装旧酒”、“换汤不换药”,差异的只是某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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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 能走多远?

  SaaS像孙悟空的跟斗,以一日万里的速度扑面而来,进入软件应用服务业这一领域,不管是深谋远虑者,还是仓促上阵者,都希望抢占软件应用服务业的大蛋糕。然而,跟SaaS长得很像的ASP前几年曾经遭受重挫,让人不能不担心SaaS的成功率到底有多大?

  据悉,SaaS刚进入中国市场之际,就显示出 “疲软”之态。事实上,神州数码和阿里巴巴SaaS的业务进展并不理想,早在三年前,中国知名个在线CRM公司——八百客信息技术公司,便开发出以销售管理为主的在线CRM产品,但经营状况却并不好。即便是美国SaaS领域的老大Salesforce,在进攻中国市场之初,也把总部设在香港,在内地试水谨小慎微,不敢贸然。

  只有达到相当一定的规模,才能使供应商投入的硬件和专业服务成本和营业收入达到平衡,利润才能开始增长,而SaaS推动者似乎都在回避ASP的失败教训,这是不理性的。其实SaaS与ASP同样面临软件应用服务的四大软肋——安全性、可控性、个性化和稳定性、能否克服,决定SaaS能走多远。

  ①软件托管,可能存在着信息外泄和数据安全的风险;②依赖太强,将来可能存在失去对IT系统的控制而受制于人的可能;③如何解决SaaS标准化与客户业务个性化多样化的矛盾;④如果SaaS网络运营出问题,用户企业不间断关键业务该如何进行和索赔。

  因此,目前的SaaS对于传统软件开发商、运营商来说,同样是充满着风险和挑战,SaaS在中国时下尚没有大规模流行的土壤,并不具备很强的生命力,SaaS要扩大市场份额尚需时日。

  其实,SaaS能否流行,能否走多远,这并不是业界最关心,业界焦虑的是SaaS与ASP两种概念不断炒作、交锋甚至互相攻击,将会导致思想混淆理念对立良莠难分,让广大中小企业客户难于选择,可能给本来已十分脆弱的国内软件应用服务业带来不利影响。

  这也不禁令人想起近两年协同软件与OA软件的观点交锋不断泛起,但最后却没有一个胜利者的现象。因此不管是协同软件与OA软件,还是SaaS与ASP,其主业者应明白的是,用户单位、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概念炒作,需要不是谁好谁劣的争论,更不是恶性竞争,他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应用软件,需要的是软件恰到好处的功能,需要的是解决问题、提升企业效益的有效方法。唯有如此,国内软件业才能走得更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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