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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中关系性租金的经济学分析

    【IT168 信息化

    供应链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有着不小的差异。企业内部有着完善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的等级制度,所有资产和收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属于企业的股东,管理者的意愿可以通过组织机构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并强制执行。管理者除了不能完全观测员工的真实努力水平以外,所有企业的内部信息都是可以掌握的。因而,企业管理的各项职能能够得以顺利实施。在供应链的环境下,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虽然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链主,发挥主导作用,但是链上各成员都是独立的法人,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故核心企业的意愿不可能像在企业内部那样可以顺利地无条件执行。此外,核心企业对链上各成员企业所拥有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每个成员都有属于自己的核心优势和商业机密。况且,供应链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结构,不断有新成员加入,也不断有企业退出,故过度的信息共享往往是灾难性的。所以,供应链上各成员之间的组合并不是简单的拉郎配,而是一种通过自组织而实现双赢的过程。这样的话,其背后必然有一种利益机制在左右着。

    供应链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为了方便起见,本文在理论分析时选取链主(核心企业)与供应商这两个方面来进行阐释。试图揭示关系性租金的形成机制和条件。

    当链主面对众多鱼龙混杂的供应商时如何进行选择?目前大多认为需要考虑两个方面。其一是供应商在所在行业的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供应商在其行业的集中度,技术发展的完善程度,管理能力的完善程度等。二是供应商对链主的增值能力。它既表现为供应商现有产品和技术能力对链主现有产品的贡献度,也表现为供应商的竞争力能否对链主未来的产品组合或业务计划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这两个维度,我们把所有的供应商分为四种类型:①普通合作伙伴;②竞争性/技术性合作伙伴;③有影响力的的合作伙伴;④战略性合作伙伴。 从供应关系的角度看,一般可以分为正常交易关系,持续交易关系和伙伴交易关系。所谓正常交易关系指的是链主与供应商是一种纯粹的短期买卖关系,供应商的更换频率较高,对应于上面的普通合作伙伴。持续交易关系中双方都有长期合作的意向,供应商的更换频率相对前者较低,对应于上文中的竞争性/技术性合作伙伴和有影响力的的合作伙伴。本文要重点阐释的是最后一种关系——战略伙伴关系。应该说持续交易关系是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前提,即是必要条件而并不充分。判断一个战略伙伴关系是否形成的充要条件是看双方是否形成了关系性租金。

    关系性租金是特定企业特定资源交换关系中共同产生的一种超额利润,任何单个企业是无法实现的。只有当特定的合作伙伴通过资产,信息,资源等特定要素的交换与结合,并借助于一种有效的制度来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保证共同行为实施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关系性租金。这种关系性租金在普通的交换关系中不太可能产生,因为其极易模仿,不能产生超额利润。只有在战略伙伴之间才有可能产生。由于它们是出于战略目的,共同投入,共同运作而组成的一种联合体,在长期重复的交易过程中逐渐培育出默契与信任,使关系性租金的产生成为现实。一般来说,关系性租金的形成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资源禀赋的互补性

    产生关系性租金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参与方在资源禀赋上的互补性。这一点可以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赫克歇尔-俄林定理(简称H-O定理)来解释。H-O定理可以表述为:一个国家将出口密集使用本国丰富要素生产的商品和进口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商品。换句话说,只有当双方的要素密集度有差异时才能产生交换。其实供应链上的企业也是如此,任何进入链中的企业都期望在相互的合作与交换中获得自己的利益。毫无疑问,这并不是一场零和博弈。供应链上的成员都试图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同时,获得自己想得到的,从而实现双赢,之所以能实现双赢就是因为各类企业的资源禀赋有差异。正是这种资源禀赋上的差异导致了各自拥有不同的比较优势,也正是这种比较优势从本质上揭示了这种交换关系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在供应链系统中,核心企业的比较优势可能在于拥有一项特别的技术,从而在市场或行业中具有主导地位,这在一些高科技产业尤其明显。或者核心企业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塑造了自己的品牌优势,在市场中有较大的占有率。而对于一些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应商来说,它们的比较优势往往是廉价的劳动力或是某种特殊的自然资源。这就是为何中国日益成为全球制造中心的原因。一些跨国大公司纷纷选择在中国生产零部件,再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运回本国,大大降低了成本。而对于供应链中物流服务提供商来说,它的比较优势就在于其发达的物流网络及一些专用的设施,比如港口,铁路等。正是这些形形色色的比较优势使得一个供应链系统得以健康的运转。

    通过互补性资源产生关系性租金时,需要面对的一个很大问题是信息的不对称。链上企业无法了解到潜在的合作者到底具有哪些资源禀赋,其要素的密集度到底有多高,这就引出了形成关系性租金的第二个重要条件——链上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 信息的完全性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核心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很容易陷入逆选择的境地。下面通过一些分析来阐释这个问题。

    假设供应链系统中至少存在两个供应商,且它们是不同质的。设供应商的效率为w??并且满足0≤w≤∞,设供应商的效率是私人信息,核心企业不能观察到。但核心企业知道供应商的效率不大于w的概率,即随机变量w的分布函数F??W??是知道的。 供应商选择合作的机会成本是其效率的函数,记为C??w??,也可理解为供应商的保留收益。显然,当核心企业提供的报酬大于C??w??时,供应商才会选择合作。

    当核心企业能够完全掌握供应商效率的信息时,它按照其效率支付报酬。此时核心企业支付的报酬是其供应商效率的函数,记为S??w??。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将获得不同的收益,所有保留收益C??w?? 大于S??w??的供应商将选择放弃合作。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可知,这一均衡是帕雷托最优的。

    接下来分析一下信息不完全的情况,现在假设核心企业对各个供应商的信息并不完全了解,也就是说供应商存在着不被了解的私人信息。此时核心企业只能给所有的供应商统一的报酬S。假设t为核心企业对愿意合作的供应商的预期效率。此时对供应商的需求函数为:Z??w??=

    此时愿意合作的供应商数用N??w??表示,必有w≥C??w??。这时的均衡条件是Z??w?? =N??w??,只有当t=w时才会出现,也就是说,均衡的报酬水平恰好等于核心企业对愿意合作的供应商的预期效率。

  然而,这种均衡并非是帕雷托最优的。当供应链中高效率的供应商所占比例较高时,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的预期效率也较高,从而支付的报酬就可能会大于供应商的机会成本C??w??,此时链上的供应商都会选择合作,而核心企业则无法把那些效率低下的供应商区分出来。相反,当供应链中低效率的供应商所占比例较高时,核心企业支付的报酬很可能会小于C??w??,此时那些效率高的供应商无疑将会选择不合作,因为它不能获得与其效率相应的报酬。这样核心企业的选择余地只剩下一些效率低的供应商,这当然是它所不希望看到的。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逆选择行为的存在:在给定的报酬水平下,只有那些效率较低的供应商才会选择合作。

    上面的分析给我们的启示是:那些有实力的供应商应该积极地向核心企业发送一些有效的信号,从而让对方把它和一些效率低下的供应商区分开来。对核心企业来说也应该建立一套严密的信号甄别体系,从而选出真正具有资源互补性的具有战略伙伴性质的供应商。也就是说,合作的双方应该着眼于建立信息共有化机制,从而大力提升各自的竞争力。供应商应将自己在设计能力,特殊工艺能力,柔性,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竞争力及时有效的传递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也应该让供应商了解它的生产程序和生产能力,使供应商对其所需提供的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及时间要求都能做到心中有数。

    一旦供应链上的企业识别了潜在的合作者以及互补的资源,下一个问题就是充分利用互补性。虽然战略性资源建立了潜在的关系性租金,但这种租金只有在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和协调行为下才能成为现实。很多的研究表明,大多数战略联盟的失败不是因为合作双方缺乏互补性的战略资源,而是缺乏一种有效的机制或制度。因此,有效的制度设计是关系性租金形成过程中又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3 制度

    随着科斯等一批新制度经济学家纷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新制度经济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供应链中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自然需要一种有效的制度体系来规范它们的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激励成员的积极性。因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和原理对于我们研究供应链有非常好的适用性。

    制度是一种社会博弈规则,是人们所创造的用以限制人们相互交往的行为框架。它是由一系列正式约束(法律,产权制度和合同)和非正式约束(规范和习俗)组成的规则网络。制度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减少专业化和分工发展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创造了有效组织运行的条件。下面主要从交易成本来论述一个有效的制度对于关系性租金存在的必要性。

    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现在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石之一。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所需要付出的费用。有人形象地将它比喻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交易成本的存在主要是由于三个原因:①有限理性;②机会主义;③资产的专用性。在供应链中引起交易成本的主要是资产的专用性。

    资产的专用性分为三类:厂址的专用性,物质资产的专用性和人力资产的专用性。其中厂址和一部分物质资产的专用性(资金和技术发展较快的设备)随着时间的推进,其可替代性不断增加,故合作关系容易中断,因而所产生的关系性租金是有限的。而人力资产是供应链中成员之间长期持续交易中所积蓄的特定知识、经验和诀窍,故很容易产生路径依赖。不仅潜在的竞争者难以模仿,就是参与合作的成员也难以随时中断合作,因为这样做对双方来说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人力资产的专用性所产生的关系性租金往往是持续性的。在制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特定人力资源的战略重要性,将业绩和收益相联系,从而达到正面的激励作用。

    从科斯的理论出发,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供应链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即用费用较低的供应链内的交易替代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而且供应链的边界决定于供应链内交易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的那一点。假设某供应商进入供应链前的利润为P,进入供应链后的预期收益为R??进入供应链后的交易成本为C,关系性租金为RC,I为成本利润率,则有

    RC=R-C??1??

    I=??R+P-C??P??2??

    1??说明了进入供应链的绝对收益,只要满足RC〉0,供应商就可以考虑进入这条供应链。??2??说明进入供应链后企业的利润率,I>1表示入链对企业有益,I≤1则表示进入供应链对该供应商没有明显的收益,须再作权衡。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成本与关系性租金是密切相关的。要想产生持续性的关系性租金就必须尽力降低交易成本,而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在于制度。所以,一个有效的制度体系对于供应链成员之间关系性租金的产生往往是决定性的。 以上笔者从几个角度阐释了供应链中关系性租金存在的条件。对于任何一个试图在供应链中有所收获的企业,这些因素在其战略制定时都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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