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信息化】
科技部副部长马颂德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高效率的经济群体,在技术创新、就业、经济增长贡献等诸多方面正在显现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来自欧盟的统计表明,中小企业人均创新成果是大企业的两倍,单位R&D投入产生的新成果是大企业的3-5倍;而美国中小企业在1953年—1973年间的创新成果几乎占同期全国创新成果的50%。作为最具成长性的中国浙江中小企业,2003年在占全国1.06%的土地上,创造了全国7.9%的GDP,GDP总量超过9200亿元。
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竞争的弱势群体,在资金供给、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有数据表明,约有50%的中小企业在创立的3年内死亡了,在剩下的50%企业中又有50%的企业在5年内消失,即使剩下的这1/4企业也只有少数能够熬过经济萧条的严冬。中小企业大量夭折,既是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但也造成了技术创新资源的浪费和对创业精神的打击。
为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很多发达国家都先后推出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助计划、中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中小企业管理辅导计划,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创业板市场等,试图从系统抚育的角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所遇到的系统性难题。从近20多年的实验结果看,发达国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这种系统性抚育,的确收到了很大成效。如美国不仅先后培育出了IBM、英特尔、斯科、微软这样的大公司,也极大地激发了美国公民的创业、创新精神,2000多万家中小企业构成了美国经济金字塔的最牢固的基础。
与此相对比,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在发展中小企业战略上,特别是在有效地解决其发展过程中“市场失灵”问题时,还缺乏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中小企业只有360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到15万家,且多数还处在自生自灭的状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如资金短缺、技术升级困难、市场拓展缓慢、管理粗放等,但根本原因在于资金供应链的衔接和有效性。
众所周知,企业的生命周期分为种子阶段(Seed)、起步阶段(Start-up)、成长阶段(Devel鄄opment)、扩张阶段(Shipping)和成熟阶段(Prof鄄itable)。与此相应的企业资金需求是种子资金、起步资金、成长资金、扩张资金和规模化资金。可见,优化创业企业、创新企业的资金需求链条,就是为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相匹配的资金供给。
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从促进高技术产业化的工作出发,近年来推出的一些措施:
1.建立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建立政府引导的种子基金
从一项技术转化为一种产品,是中小企业创立的第一步,其资金来源基本上是创业者个人、亲友等,商业资金几乎不会介入。所以,很多中小企业在用完这些自有资金后,就陷入了“无米之炊”的境地,国际上也把这个阶段称为中小企业的“死亡谷”。
1999年科技部与财政部联合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第一个政府种子资金。该资金设立以来,通过无偿资助等方式,对优化种子阶段企业资金供给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支持作用非常显著,在已经资助的5000多个项目中,获得专利2489项,其中发明专利占35%。
不过,由于该项政府种子资金规模有限,且更多地着眼于对企业技术研发活动的资助,所以大量的种子期企业还无法得到这种资助。为此,科技部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准备在创新基金内部设立创业辅导资金、创业风险补偿资金等,真正把创业活动和创新活动纳入政府种子资金支持系统中来。
2.建立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基础的创业投资资金支持体系,解决创业企业起步期的资金供给问题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非常具有耐心和冒险精神的资金,通常在这个阶段会成为创业企业的资金供应者。但如何让创业投资成为具有耐心和冒险精神的资金呢?
从以色列、澳大利亚、印度等这些缺乏创业投资土壤的国家看,其发展创业投资的成功经验是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资本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通过政府资本供给弥补创业投资资本不足已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为了避免政府直接从事创业投资所带来的诸多不足,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政府资本通常是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这种引导基金的基本模式是政府资金以参股的方式投入市场化创业投资基金中,优先承担风险,不分享或很少分享利润。目前,在即将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落实。
3.建立以开发性金融为平台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重点解决成长期企业的资金供给问题
进入成长期的企业,技术已经比较完善,产品或服务进入开发阶段,并有数量有限的顾客试用,费用在增加,但仍没有销售收入。由于看到了光明的市场前景,企业通常都不愿意再进行股权融资,创业投资等资本介入的成本也会变得很高。同时,企业缺乏抵押物和相应担保的条件并未改变,商业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仍然不敢介入。于是,就出现了很多非常有前景的企业纷纷倒在自己的“前景”中的现象。
从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践看,开发性金融是这个阶段最好的资金供给者。一是开发性金融兼具政策性和金融性双重特征,可以为企业分担一部分风险;二是开发性金融承担着开发新产品、新产业的政府责任,对有前景的产品或产业应该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开发性金融可以通过管理输出、资金供给,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和控制风险。目前,我们正在和国家开发银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中小企业打包贷款等方式构建政策性资金支持体系。
4.通过政府贴息、担保、采购、税收减免等方式,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吸引商业金融资本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满足企业迅速扩张的需要
商业金融资本是社会上最大量、最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资金,政府只能引导而不能强制其支持中小企业。所以,政府资金的作用,最主要是释放中小企业风险,弥补商业金融资本的成本。
在目前的政策体系中,国家创新基金对扩张期的企业给予的财政贴息贷款,国家税务机关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的退税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对高新技术园区内企业融资给予的政府担保代偿机制,对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引导商业金融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规模扩张的资金需要起了重要作用。不过,从以前的这些政策工具效果看,还有很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如把政府贴息资金转为担保代偿资金,即可以解决担保代偿资金来源问题,又可以放大政府资金的使用效果。再如确定政府采购产品中的中小企业产品比例,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市场扩张和技术升级起到重要作用。
5.通过“绿色通道”工程,满足成熟阶段中小企业的规模化融资需要
中小企业是大企业的摇篮,经过前几个阶段的资金供给后,企业具备了规模化融资的条件。通常,这个阶段的企业融资多数会选择上市融资的方式,完成资本的迅速积聚。一个国家能否在较短时间内,培育出比较多的大企业,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重要条件。
根据我们的充分调研结果显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展开,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市场基础上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的条件也已经成熟。
该项政策出台的重要理由是我国内地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源。我们和深圳交易所合作,通过筛查科技部火炬中心和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库,惊喜地发现:
(1)按照“最近一年净资产和总收入均超过3000万元,连续两年以上盈利”的标准,5万家企业中有4015家企业达到了这个标准。
(2)在4015家企业中,有2197家企业基本符合现有的发行上市条件。
(3)从资产规模、收益水平及盈利能力等三个方面,目前有722家重点高科技企业,可以直接作为重点追踪和扶植的对象。
我们考虑的绿色通道将主要包括:适当缩短或取消中小企业上市之前为期一年的辅导期;适当放宽保荐家数限制,加快中小企业批量上市的步伐;企业在通过证监会发行部初审以后,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场发审会;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适当分开。
中小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除在资金供应链上要发挥积极作用外,还要在企业成长的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生态环境上加强引导和协调,既积极促成个体企业的成长和创新,又要努力促成产业集群,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升级和发展,尽快地使我国的中小企业进入国际价值链分工的高端,形成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我们愿意和社会各界广泛合作,也愿意学习与借鉴东亚各国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作者在“首届东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与投资高层论坛研讨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