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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赌局

  5月10日,中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在北京宣布,将与中国电信和网通合作,在云南、新疆、河北、河南、黑龙江等5省区全线开通央视网络电视,电信和网通宽带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收看央视节目,频道将增加到近80个,收费标准为每月30元。

  加上已开通的北京、上海和江苏,中视将势力范围覆盖了中国8个省份。中视的新举动让已经人声鼎沸的IPTV再度升温。

  在此前不久召开的“2005IPTV中国峰会”上,中视IPTV业务中心总监郭崴保持低调,拒绝了任何媒体的采访,但他的演讲却透露出中视的“野心”:中视2005年基于网络接收的IPTV用户将达到1500万户,基于电视接收的IPTV用户将达到20-30个城市,基本覆盖全国1/3省级城市,而明年将覆盖中国所有的省份。

  媒体预言和引证中视的快速扩张时,通常会引用以下的数字:2005年,中国上网人数已达9880万,其中宽带用户达到3100多万;中国网络电视用户也已从2000年的1万户左右增长到今年的219万户。IT及电信行业咨询机构IDC预测数据显示:2003年到2008年我国的IPTV用户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45%,这意味着2008年IPTV用户将达855万户,国内网络电视市场规模可能达到200至400亿元。

  在中视身后觊觎IPTV的还有众多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传媒集团,据传更有人气鼎沸的网络新贵——盛大。

  但与此同时,业界质疑的声音也一直没有消失过。“从目前情况来看,制约中国IPTV发展的因素主要有运营模式、内容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几个方面。”TCL-汤姆逊全球研发中心总经理罗秋林对此直言不讳。

  高科技产业的咨询公司易观国际也认为,IPTV的产业链并不成熟,商业模式也还不清晰。
 
  CP的软肋
 
  郭崴在上文提到的峰会上说,背靠中央电视台海量的节目资源,中视的策略将定位于“专注内容,广泛合作”。

  中视一直在进行内容资源细分的工作,目前把节目整合为专题节目频道包,分拆频道包,精品节目包和技术节目包等,制作出如“春节晚会红了谁”、“直面中国农民”、“共和国日记”等网络电视节目。“目前中视有包括体育节目、影视剧在内的六七千小时的节目,而且还正以每天50小时的速度更新,但是仍然无法满足观众的需求。”中视市场部人士说。

  但问题仅靠内容并不一定能够解决。对于自诩不凡的内容提供商(CP),天柏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品忠告说:“现在人人都在说节目是根本,内容为王。Content is king(内容是国王),但我要说,Government is queen(政府是王后)。”

  “王后”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按国家有关法规,广电总局负责全国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以下简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广电总局拥有网上传播视听节目(内容)的审查、控制权。“在我国,内容是最敏感的,而广电历来被认为是党和政府的喉舌。那么在网络上传播音视频节目,就都要得到广电总局的许可。”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荣教授说。

  即便在内容方面,IPTV也要面对“挑剔”的电视消费者,这让中视的神经并不能得到从容的放松。一位央视网络电视用户说:“即便是‘随点随播’,节目内容如果不能尽快跟上,将不能在最好的时机里抓住观众,更何况还要面对无数规模虽小、但免费服务的视频网站。”事实上,央视网络电视目前尚不能与电视台同步播出。

  “是什么内容让消费者非得看IPTV,而不去看传统电视?一般人看到的有线电视频道已经三四十个了。”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主任胡正荣说,“另一方面,现在电视节目同质化严重,观众看到的节目大同小异,然而观众可能想看的节目(比如成人节目等)又不会放。”

  业内人士说,如果IPTV只是一个电视内容的转播,就不能吸引用户。IPTV的优势应该在于它的交互性上,所以视频交换将是重点。而“目前运营商的ADSL网络所运行的IPTV业务还只是低端的业务(视频点播),不能进行视频交换”,说这句话的黄小庆不是局外人,他所在的UT斯达康,目前是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运营级IPTV整体解决方案的厂商。

  来自观众们的普遍反映还指出,30元/月的收费偏高。央视网络电视节目北京已于2004年9月21日开始收费,收费方式是与北京通信ADSL宽带用户实行“捆绑收费”。而观众实际上需要同时支付宽带上网费和网络电视费。以北京地区1M带宽包月120元算,用户每月为网络电视付费150元,远远高于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月付费。

  这个关键的因素在IPTV一开始就被提出过,对此,网络电视运营商们声称自己的目标客户是高端消费者。不过,以电脑为终端的IPTV需要消费者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会使用电脑,这又限制了消费者群体的扩大。

  而目前以电视机为终端的IPTV业务更为看好。我国目前只有13%的家庭拥有电脑,总数只约为1亿台(包括笔记本电脑);但却有10亿电视观众,4亿台电视机,每百户家庭拥有121台。

  业内人士分析说,老年人更倾向于使用电视;同时如果终端是电脑,人就要坐着而且前倾。而以电视为终端时,人可以后仰躺着用遥控器(无线键盘)操作观看。

  但是要以电视机为终端,就不得不面临着与目前只有120万用户的数字电视业务竞争的局面。信息产业部通信科技委委员、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侯自强说:“网络电视IPTV单纯提供与数字电视类似的功能是没有发展前途的,IPTV的生命力在于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将广播媒体和互联网媒体融合。”
 
  同床异梦
 
 虽然电信、终端设备厂商及其他广电系统外的企业对开展IPTV上合作的呼声越来越高,但事实似乎并不那么简单。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系,广电系统的有线电视网由国家广电总局监管,而电信企业的互联网和固话网则由信息产业部负责。但面对着全球“三网融合”(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趋势,两方之间产生了业务融合。IPTV则是因为其两种终端的实现模式及传输网络要求成为广电和电信产生业务交叉的典型。

  网络电视既可以通过电脑落地,也可以用“电视机+机顶盒”做终端。同时,IPTV业务要求传输线路要具有双向性,广电系统目前掌握的有线电视网络却是单向传输,而如果要进行线路双向改造,那就要承担巨额成本;电信的宽带网络则是天然的双向传输。所以,拥有内容资源的广电和拥有互联网络的电信展开合作是目前最节约成本和时间的方式,而电信部门因此得以曲线进入IPTV业务领域。

  “我们没有相关牌照,但丝毫不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因为我们的合作伙伴(也就是广电机构)有牌照,它们要传输网络电视节目必然要用到我们,通过合作的方式我们依然进入了这个领域。”北京通信公司一位高层人士表示。

  合作的确正在大规模展开,一方是中视与上海文广等的广电系统,另一方是电信、网通等电信部门。“互联星空”“天天在线”等IPTV合作项目接连开通,并且合作项目正在逐步扩大。

  但种种迹象表明,今天的合作更多的似乎只是基于政策和技术层面的相互妥协,事实上目前广电与电信却是“同床异梦”。

  早在1999年,广电总局曾发布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广电业和电信业互相渗透。此文现在依然有效;广电总局2004年10月的《管理办法》规定:电信企业只能开展PC端的IPTV业务,限制经营“机顶盒+电视机”业务,而拥有广电行业背景的机构则不受这样的限制。而从总局网站中具有经营许可证的51家企业名单中可以看出,具有广电行业背景的占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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