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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入门--关于 Equals 和== 的区别

  【IT168 技术文档】eqauls 与 = =之异同

  1)比较方式角度:

  = =是面向过程的操作符;equals是面向对象的操作符

  = =不属于任何类,equals则是任何类(在Java中)的一个方法;

  我们可以1)Primitive1 (基本类型)= = Primitive2(基本类型);

  2)Object Reference1(对象引用)= = Object Reference2(对象引用)

  3)Object Reference1 (对象引用) .equals(Object Reference2 (对象引用))

  这三种比较

  但却不能Primitive1 (基本类型).equals( Primitive2(基本类型));

  对于基本类型,没有面向对象中发送消息一说,自然也不会有

  方法成员。

  2)比较目的角度:

  1) 如果要比较两个基本类型是否相等,请用= =;

  2) 如果要比较两个对象引用是否相等,请用= =;

  3) 如果要比较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请用equals;

  对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的阐释:

  有人会问:在C++中, 比较两个对象相等不是也可以用==吗?我知道您是指运算符重载,但是很遗憾,Java中不支持运算符重载(java中亦有重载过运算符,他们是“+”,“+=”,不过也仅此两个,而且是内置实现的);所以,对象的是否相等的比较这份责任就交由 equals()来实现 。

  这个“逻辑上”其实就取决于人类的看法,实际开发中,就取决于用户的需求;

  有人会有看法:“取决于人类的看法”太过宽泛和不严肃,如果某人要两件

  风牛马不相及的事物也相等,equals是否也能作出这样的比较呢?我们说可以的

  下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这一点:

  class Horse {   String Type;   int Legs;   //相等的标准:腿的数目相等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if(this.Legs==((Cattle)o).Legs){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public Horse(String Type,int legs){   this.Type=Type;   this.Legs=legs;   }   }   class Cattle   {   String Type;   int Legs;   //相等的标准:腿的数目相等   public Cattle(String Type,int legs){   this.Type=Type;   this.Legs=legs;   }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if(this.Legs==((Horse)o).Legs){   return true;   }   return false;   }   }   public class EqualsTest{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Cattle c=new Cattle("I'm the Cattle",4);   Horse h=new Horse("I'm the Horse",4);   if(c.equals(h)){   System.out.println(c.Type);   System.out.println(h.Type);   System.out.println("Cattle Equals Horse");   }   }   }

  输出结果:"I'm the Cattle"

  "I'm the Horse"

  "Cattle Equals Horse"

  您瞧瞧:牛果真等于了马,为何相等?因为我们定义的相等标准是:腿的数目相等;您会说:“这太滑稽”,是滑稽,可这是人类的看法,计算机可没有滑稽的概念,当然也没有“不滑稽”的概念,我们定义了什么相等标准,他就踏踏实实的为我们实现了;

  所以说:相等标准(即需求)一定要定好,否则,滑稽的事可就多了

  第三节:equals()缘起:

  equals()是每个对象与生俱来的方法,因为所有类的最终基类就是Object(除去Object本身);而equals()是Object的方法之一。

  我们不妨观察一下Object中equals()的source code: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注意 “return (this == obj)”

  this与obj都是对象引用,而不是对象本身。所以equals()的缺省实现就是比较

  对象引用是否一致;为何要如此实现呢? 前面我们说过:对象是否相等,是由我们的需求决定的,世界上的类千奇百怪(当然,这些类都是我们根据模拟现实世界而创造的),虽然Object是他们共同的祖先,可他又怎能知道他的子孙类比较相等的标准呢?但是他明白,任何一个对象,自己总是等于自己的,何谓“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呢,又如何判断“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呢?一个对象在内存中只有一份,但他的引用却可以有无穷多个,“对象自己的引用1=对象自己的引用2”,不就能判断“自己总是等于自己”吗?所以缺省实现实现自然也就是

  “return (this == obj)”;

  而到了我们自己编写的类,对象相等的标准由我们确立,于是就不可避免的要覆写

  继承而来的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如果您有过编覆写过equals()的经验(没有过也不要紧),请您思考一个问题:

  “两个对象(逻辑上)是否一致”实际上是比较什么?没错,或许您已脱口而出:

  就是对象的属性(即field,或称数据成员)的比较。方法是不可比较的哦。(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弱智呢?哈哈)

  第四节:对一个推论的思考

  推论如下:一言以蔽之:欲比较栈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 =;

  欲比较堆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equals;

  因为(根)基本类型,(根)对象引用都在栈中; 而对象本身在堆中;

  这句话又对又不对,问题出在哪,就是“数据”二字,先看栈中,数据或为基本类型,或为对象引用,用==比较当然没错;但是堆中呢?对象不是堆中吗?不是应该用equals比较吗?可是,我们比较的是堆中“数据”,堆中有对象,对象由什么构成呢?可能是对象引用,可能是基本类型,或两者兼而有之。如果我们要比较他们,该用什么呢,用”equals()”?不对吧,只能是”= =”!所以正确的结论是:欲比较栈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 =; 欲比较堆中数据是否相等,请用equals;

  因为(根)基本类型,(根)对象引用都在栈中(所谓“根”,指未被任何其他对象所包含); 而对象本身在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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