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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同船运输”促物流业提效

    连云港口岸开展同船运输以来,迄今为止已有多个航次顺利完成了内外贸同船运输,共装卸集装箱11765标箱,每一航次与以前相比多装了1000多个标箱,占整船舱位的1/10,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以前,国家不允许从事外贸运输的船舶在同一航次中装载内贸货物,即使有多余的航位也只能空闲着,每个航次总会有浪费不少舱位。

    今年4月,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开展“同船运输”试点,就是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可以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货物的运输。

    “同船运输”是一个突破旧有思维的创举。有了这一政策,船公司更能合理利用舱位,减少舱位的损失,使船舶在单次航程中产生最大的经济利益,对于船公司提高营运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早在2004年初,连云港海关就对“同船运输”进行了调研,同时积极向上级海关汇报连云港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的可行性。

    2005年3月10日,海关总署关于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的公告发布后,连云港海关即向南京海关报请进行试点,成为在全国优异个获批进行“同船运输”试点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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