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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出台新政策促进流通业发展

    记者从日前闭幕的全省流通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将出台一系列对流通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政策文件。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不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加快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市场体系建设粗具规模,新兴流通业态得到较快发展。但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业宏观调控和法规体系,仍存在着低水平的盲目发展、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现象,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些根本性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为此,省政府有关部门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黑龙江省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黑龙江省现代物流十一五发展规划》等4个重要文件。

    《黑龙江省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在提出未来黑龙江省流通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重点从五个方面提出扶持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规范市场准入,改进市场监管;二是加强财税政策扶持;三是给予用地和交通便利支持;四是强化监测、调控和应急机制建设,确保市场有序、有效运行;五是完善配套政策,为商贸流通业发展创造公平环境。

    《黑龙江省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则按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求,重点从六个方面提出发展措施:一是切实改善和加强对商品市场建设的宏观调控;二是加强对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商品市场建设投入机制;四是大力培育商品市场竞争主体;五是加强市场保障体系建设;六是大中型商品市场建设严格实行听证制度。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进程,争取到2010年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设立自己的门户网站覆盖达到80%以上。

    《黑龙江省现代物流十一五发展规划》则详细描绘了全省现代物流区域布局和主要建设内容。突破行政区域限制,从现代物流的内在联系规划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首先是站在国际物流发展的角度,把黑龙江省置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来规划黑龙江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其次是按照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关联度的内在联系和交通运输条件等因素,把全省划分为四个物流区域,即泛哈大齐物流区域、哈牡绥物流区域、佳木斯城市群物流区域、边境口岸国际物流区域。

    在24日、25日为期两天的全省流通工作会议上,来自全省各级商务战线及各相关部门人员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研讨,使其更具可操作性。

    据悉,在充分征求综合相关意见并加以完善后,黑龙江省将于近期出台这些文件。据透露,黑龙江省还将研究制订有关典当、拍卖、会展、连锁经营、各类批发市场的管理规范,以及涉及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产品的流通管理标准和召回、检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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