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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与零售行业投资机会

    一、“扩大内需”政策将为零售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十五”计划中,国家把“扩大国内需求”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实行鼓励消费的政策,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使居民消费率在计划期末提高到50%左右。“十五”期间,受扩大内需政策的影响,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0年的3.4万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5.4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2.1%。但是,由于本轮投资周期自2001年开始,投资率上升较快,导致最终消费率逐年下降,从2000年的61.1%下降到2004年的55.5%。其中,居民消费率的下降是导致最终消费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居民消费率从2000年的48.04%下降到2003年的43.35%,下降了4.69个百分点。因此,可以说,扩大内需政策在十五期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的增长,但增长效果与计划存在一定偏离,尤其是居民消费率不升反降造成内需不足的状况没有得到较好的改善。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扩大内需仍然被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并且强调“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这在当前投资增长出现周期性减弱的背景下,对如何继续保持经济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的5年里,在扩大内需的政策指引下,国内消费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将扭转居民消费率下降的趋势,并逐渐提高。良好的消费环境将对我国零售业产生积极影响,促进零售业市场容量的较快增长。

    二、农村居民及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将扩大零售行业的市场容量
 
    “十五”计划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预期目标之一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事实上,“十五”前四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6%,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近20年首次超过5%。可见,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情况要好于预期目标。

    在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增加居民收入”仍然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主要目标之一。其中,“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被作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由于农村居民消费不足一直是抑制全国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农民收入的增加以及由此带来的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将对我国扩大内需着重要意义。农村消费市场的逐步培育和启动为我国零售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十一五”期间,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举措,将加快这些地区追赶东部沿海地区的步伐,缩小地区发展的差距。中、西部地区居民的收入也有望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得到较快增长,进而带动该地区消费品零售业的较快发展。最近,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获得通过,工薪所得减除额从800元大幅提高到1600元并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这将有利于增加城镇居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居民消费支出的扩大。那些处于竞争相对缓和的中、西部地区的零售企业以及在这些地区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全国连锁零售企业,将因中、西部地区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而受惠。

    三、零售行业在业态、连锁化及组织结构等方面将继续呈良好发展势头

    “十五”计划中对流通产业发展的要求是:“要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推进连锁经营、代理制、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提高分销业的技术含量及现代化程度。加快分销企业兼并、联合、改制、重组的步伐,扩大经营规模,改进售后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即将过去的五年里,作为流通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消费品零售业在业态、连锁化以及产业组织方面都发展较好。

    (1)在业态发展方面,我国目前已经拥有发达国家所拥有的全部零售业态,超市、专业店等各类新型零售业态快速发展,其在我国零售业中的比重也日益扩大。2004年,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中,新型业态零售企业的市场份额占到86.63%,远高于百货店的13.34%。

    (2)在连锁经营方面,2002年至2004年三年间,全国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的零售额由2208.95亿元增加到4509.9亿元,增长速度每年在30%以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4%、7.56%和8.36%,连锁化程度逐年提高。

    (3)在零售业的产业组织结构方面,经过淘汰、兼并及大型企业的规模扩张,我国零售业的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01年至2004年四年间,行业前100名企业的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6.2%提高到10.2%。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是《意见》的核心观点之一,并强调行业重组整合,鼓励优势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该《意见》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零售行业的加速整合起到指导和促进作用。

    在“十一五”期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发展,各类新型业态将有望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连锁化率将逐年提高,市场集中度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在企业自身发展及政府政策的扶持下,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零售企业将逐渐崛起和壮大。

    四、“十一五”是零售行业对外开放后的关键时期
 
    与前九个五年计划相比,“十五”期间我国发展环境所面临的重大变化之一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加入WTO时的承诺,从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取消了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与其他行业一样,由于与国际同行在竞争力上的差距,我国零售行业不可避免地将受到全面开放带来的外资冲击。当前,外资零售企业通过并购、新建或收购合资企业的中方股权等形式加快了在华的扩张步伐,这使我国零售业中外资零售企业的市场份额将逐渐扩大。

    为保护国内零售企业与外资平等竞争,政府加大了对国内优势零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2004年8月,国家重点扶持的20家零售企业名单出炉,包括百联集团、大商集团在内的20家“国家队”成员将获得国家开放银行的金融支持,用于加强其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或展开并购重组。

    从目前情况来看,相对于外资零售企业而言,内资零售企业虽然在市场份额上具有绝对优势地位,但在管理技术、信息技术及资本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内资零售企业能否在较短的时间里缩小与国外同行的差距、提升企业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将最终决定内外资未来市场重分的竞争格局变化。因此,“十一五”对于我国零售行业来说是全面对外开放后的关键时期。而那些在政府积极扶持下,拥有优良商业网点资源并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优秀国内零售企业,将在与外资及国内同行的激烈竞争中胜出,并将获取因我国商业零售市场不断扩大而带来的长期成长性。

    五、行业评级及重点公司推荐

    我国零售行业以其长期成长性和非周期性特点,是当前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调整时期的良好防御性投资品种。由于目前零售类主体上市公司的估值趋于合理,我们维持短期“推荐”、长期“推荐”的评级。其中,可以重点关注的公司有G综超、大商股份、G苏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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