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实用简便的供应商评审办法(实用于中小型企业)
1.0目的
依据采购资料与供应商选择的资料,选择及评估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2.0适用范围
针对供应商的寻找、评估、选择、登录、考核及取消资格作业。
3.0评价时机
3.1新供应商开发的供应商。
3.2采购项目变更(年度、季度采购前)。
4.0评审原则:
4.1采购人员要不定期地到供方现场进行监控,确保质量及交期付合要求。
4.1.1按“供应商管理程序”3.1准则:对新开发和已合作供应商的质量,成本,交付与服务进行评审。
4.2 生产计划部以<<月份供方到货情况表>>记录采购物资的到货情况。
4.3品控部负责对供方的每批来料时行检验和试验,第个月汇总一次<<供方综合表现评核表>>,对供方交货质量和交货期进行批次统计,交采购部。
4.3.1划部对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核,并进行评级,评级方法采用百分制,包括质量情况和交期情况。
4.3.2质量情况占总分数的60%:由品按部对上一个月供方的质量表现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公式如下:
退货数+特采数
供方的质量得分=60*( )*100%
送货数
4.3.3交货期情况占总分数的40%:根据<< 月份供方到货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按40*(按时到货批次/总批次)X100计算,并将结果交于品控部.
4.3.4由品控部计算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进行评级:
90-100分 A级 70-79 C级
80-89 分 B级 69分以下 D级
4.3.5品控部将评核结果记入<<供方综合表现评核表>交采购部和副总经理.采购部根据评核结果进行处理,连续两次评为D级的供方,要求供方进行整改,若无改善,则取消其供方资格。
4.3.6同一供方同一产品,连续两次出现来重不合格时,品控部发出<<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处理单>>交采购部。采购部通过传真或其它方式交供方,要求供方进行原因分析,并提交预防或改进措施,然后回传采购部。采购部将此单交品控部,品控部负责跟踪验证,若供方连续两次没有提供预防或改进措施或质量情况无明显改善时,则取消供方一年供货资格.一年后若重新录按<<供应商管理程序>>执行。
4.3.7同一供方同一产品若连续(三批)三次出现退货,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品控以<<信息联络处理单>>的形式提交副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之<<信息联络处理单>>交采购部传真至供方。
4.3.8代方资讯定期确认
由采购部组织技开发部,材料开发部,营销部,品控部对所有供方进行每年一次的综合评价,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提供对方改进的期望,由采购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各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