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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L作者:Google必须共享代码

    【IT168 开源新闻】近日,一个卓越的开源支持者表示,像Google这样的公司,将业务建立在诸如Linux等开源软件之上,从道义上应该向开源软件社区进行回报。

    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软件自由法律中心主席Eben Moglen在“开源企业大会”上表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它不像软件许可一样对时间有限制要求。

    Moglen正在对通用公共授权许可GPLv3进行最后的修订,他希望GPLv3将是被Linux内核开发者所采用的下一个软件许可。

    采用GPL许可的软件可以被自由的拷贝和修改,但是分发这些代码的任何人必须遵循同样的许可证来公开发布他们修改后的代码。这意味着像Red Hat和Novell之类的公司必须把它们的所有Linux代码反馈给社区。

    但是Google和Yahoo这两个当前最大的Linux用户不是必须这样做。尽管它们基于Web的软件被数百万人使用,这些公司是服务提供商,而不是软件发布商。因此无论它们对Linux进行了任何完善都可以合法的保持私用。

    负责GPL的组织-自由软件基金会(FSF)曾经考虑在GPL条款中增加对服务提供商的新要求,但是最后这一想法最终被放弃了。

    本周二Moglen表示,社区压力,而不是软件许可,也将可能驱动Google继续为GPL项目做贡献。

    Google已经是许多开源项目的贡献者,包括Linux在内,但是某些业界观察家认为它还可以做的更多。不过Moglen表示,目前还没有计划在GPL中增加条款来强迫像Google这样的公司来反馈它们的代码。

    Moglen表示,“Google至少有义务来反馈那些对它们业务并非十分关键的代码修改给社区,这些对社区来说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在将来我们将继续考虑是否采取更多的措施来保证社区中的协作。”

    Moglen表示,在两个月前他与Google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不知道他是否改变了Google的想法,他在后来表示,“我们都知道,Google是一个对保密情有独钟的公司。”

    Google的开源掌门Chris DiBona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表示,事实上,Google在过去两年中增加了对开源软件项目的支持。这是因为自由软件基金会FSF和Google最近签署了一份软件贡献协议,自从那以后,Google已经对GNU C编译器进行了很多贡献,另外公司还计划对Emacs和其他Linux工具进行修补。

    原文URL:http://www.linuxworld.com.au/index.php/id;112115824;fp;2;fp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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