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痛 MySpace借力新技术
【IT168 分析评论】MySpace.com周一宣布它已经获得了一项新技术的授权,利用该技术可以阻挡未经授权的版权音乐作品发布到其网站上。联系到最近我国版权局对网络侵权的重拳打击,不仅让我们感到版权问题已经到了需立即解决的地步。而MySpace的举动也给了新的思路:解决版权之痛,技术的力量不容忽视。
解决版权之痛已成燃眉之势
视频网站MySpace刚满三岁就已经如日中天,身价达到150亿美元,不能不说这是一个传奇,而Google公司最近天价收购另一个视频网站YouTube,更是让人们对视频网站创造的一个又一个神话感到惊叹。然而正是这些神话的缔造者,现在普遍存在一个十分头疼的问题-版权之痛。
像YouTube、MySpace之类的视频网站目前正在承受着来一些著名唱片公司和好莱坞电影厂商的压力,视频网站被指在其网站上提供的视频片段或音乐作品中,相当一部分存在版权问题,这种侵权行为严重伤害了唱片公司以及作者的经济利益。
视频网站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网站上提供的丰富的音乐、视频等共享资源,吸引了大量的用户,而视频网站的收入模式一般是广告收入模型,用户点击率的高低,或者说人气的旺与不旺,将是其能否拉到更可观的广告收入的决定性因素。
在利益的驱动下,各种优秀的版权作品未经授权出现在网络上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实际上国内外,未经授权提供版权作品下载的案例不在少数。而这些网站也以这些作品是网友上传,而并非本身提供为借口,逃避了人们对其侵权行为的指责。
随着网络上类似的行为越来越多,各大唱片公司和电影厂商显然已经坐不住了,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环球音乐集团上月声称YouTube和MySpace违反了版权法,因为其用户们在网站上张贴的音乐节目侵犯了环球公司旗下艺人的版权。假若这些站点知道了侵犯版权的内容,而不去采取措施消除它的话,那么它们就会对二次侵犯版权承担责任。
在国内,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步伐在最近也突然提速,国家版权局在10月30日召开了“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视讯会议”,具体部署19个重点地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国家版权局已搜集整理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线索302件,其中50件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解决版权之痛已经成了其当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必须想办法来防治用户来上传非法的作品。
“MySpace将坚定的去保护艺术家的权力,不管那些艺术家是在大型唱片公司,还是独立的自由艺术家,”MySpace的CEO兼合作创始人Chris DeWolfe表示,“这是我们确保艺术家可以保护他们的作品的又一次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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